问题 |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权责范围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是:法定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经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而指定监护人是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由人民法院在具备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的监护人。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法律分析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是:法定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指定监护人是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拓展延伸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权责范围有何区别?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权责范围存在一些显著区别。法定监护人是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监护关系,通常是父母或法院指定的人。他们拥有广泛的权力和责任,包括决定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和财务事务。而指定监护人是在特定情况下由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例如父母无法行使监护权或需要临时监护。指定监护人的权责范围相对较窄,通常限于特定时间或特定事务,如暂时照顾孩子或代表孩子参与法律事务。总体而言,法定监护人的权责范围更广泛、长期稳定,而指定监护人的权责范围更为有限、临时性。 结语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在于,法定监护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而产生的监护关系,通常是被监护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经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而指定监护人则是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具备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的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拥有广泛的权责范围,包括决定被监护人的生活、教育、医疗和财务事务;而指定监护人的权责范围相对较窄,通常限于特定时间或特定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三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三条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 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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