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派遣劳动者是否应该服从用工单位的人事和薪酬等制度 |
释义 |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通过与劳动者民主协商的过程制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务关系,劳动者无需服从用工单位的人事管理。当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应当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且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劳动者提前公示的,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同时,也有权依据用工单位薪酬制度对加班费、绩效奖金及相关福利的规定获得相应待遇。 一、被派遣工作者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应该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也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也很关键,双方要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相应责任。当劳动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均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上述两家单位主张权利,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3、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必要条件,如必要的劳动工具、工作场所、劳动经费、技术资料等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条件和其他工作条件。在劳动保护方面,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凡是国家有标准规定的,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合同约定只能高于国家标准。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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