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清偿。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对外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当共同偿还。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