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它是铁路和托运人、收货人组织货物运输、划分权利义务和承担经济责任的基本规章,对双方都具有约束效力。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铁路和托运人、收货人都有应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规定。是明确铁路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的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以提高铁路货运的管理水平,增强铁路货运的竞争能力,是铁路货装职工及相关人员应遵守的规则。 法律依据: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第四条 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第六条 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