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事故责任认定书 出来后对方不来的,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拒绝签字的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对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 或者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 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 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 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