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协议的转让费能要回来么 |
释义 | 看情况。如果仅是单方面的想让对方退回,是不能要回来的。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要回。即便是口头协议,双方的意思表示也都已经成立,说明协商的内容也都生效了,所以不可以任意反悔。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是合同义务双方都履行完毕了就不能解除协议。 一、转让费只付了一部分怎么办 1、首先打电话联络店主,询问转让店面的大致状况,要和收取转让费的前经营者谈好条件,比如续约时间有多长,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继续续约等。还可多找几个有经验的朋友一起去看看,以此得到商圈评估。 2、转让费不是一个固定值,而是靠转租双方商量得来的。因此想要低一点的转让费,就得学会谈判。谈判有广义与狭义之分,除正式场合下的谈判外,一切协商、交涉、商量、磋商等等,都可以看做谈判,是有关方面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互相磋商,交换意见,寻求解决的途径和达成协议的过程。 3、接铺时对不实的转接铺时,对不实的转让借口要特别注意,一定要与房东确认租期,水电、电话等日常设备,须请转让店主协助更新。 4、决定要签约时,一定要问清楚房屋契约、营业登记的转让、设备的好坏程度等,最好与房东、转让者一起签订,转让协议,将资产清单、售让权利范围写清楚。 5、有些房东在出租门面时,会禁止承租者转租,如果租到这类商铺,会产生许多麻烦。建议租店面时,应与房东、承租者三方协商,查看店铺相关证件,并签订转让协议。并另外与业主签订新的店面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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