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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申诉司法偏见?
释义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被判死刑后,有权利进行申诉。如果被告人认为是因为司法偏见导致了不公正的裁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诉:
    1. 上诉:被告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重新审理案件,并提出司法偏见的证据。
    2. 申诉:被告人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案件,并提出司法偏见的证据。
    3. 监督申诉:被告人可以在刑事执行阶段,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案件,并提出司法偏见的证据。
    4. 申请复核:被告人可以在执行死刑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复核,要求重新审理案件,并提出司法偏见的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了被告人的上诉、申诉和申请复核的途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监督申诉的途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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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6: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