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离婚起诉要多久? |
释义 | 家暴离婚诉讼的审限根据程序不同而有所差异,简易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或更长。特殊情况下,可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法院加快审理进度,以避免再次家暴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法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审结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特定情形下,如重婚、家暴等,可直接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家暴起诉离婚的,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审限是三个月。如果是普通程序,那么审限是六个月,还可能更长。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申请法官加快审理进度,尽可能避免再次家暴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家暴起诉离婚的审限根据程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而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为六个月或更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要求法官加快审理进度,以尽可能避免再次家暴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此外,还列举了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特定情况下,如一方被宣告失踪或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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