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1、夫妻双方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 2、申请:夫妻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3、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4、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5、发证: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的财产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的财产可以反悔。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反悔的,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的,办理离婚登记前协议并未生效,如果一方对协议事项反悔的,是可以撤销的。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一方在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财产变更。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6、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7、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的财产可以反悔,离婚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的,自然可以对财产的约定反悔。协议离婚具有法定的程序,如需要经历离婚冷静期才可以领取到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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