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的有效期限是多长? |
释义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主张权利、请求救济、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若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时效暂停,恢复后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必须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时限有何规定?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时限规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限如下:劳动仲裁申请受理后,仲裁庭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成并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受理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裁决;如果案情复杂,可以延长至60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特殊情况下,仲裁机构可以适当延长时限。总体而言,劳动仲裁程序中的时限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解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以因当事人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下无法申请仲裁的情况下,仲裁时效可以中止,待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劳动报酬争议的,申请仲裁不受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劳动仲裁程序中的时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旨在保障及时、公正解决争议,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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