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如何处罚?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处罚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信用卡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自然人或者单位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者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什么是有价证_诈骗罪 1.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有价证券,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有价证券而使用的不构成犯罪。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所谓有价证券,是指以票面货币价值表示的财产权利凭证,并被作为替代货币使用的信用工具或代表持有者资本所有权和资本收益要求权,在特定范围和条件下,进行支付、汇兑、信贷、清算等融资活动的凭证。4、容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对证券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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