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是怎么认定的 |
释义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本罪为结果犯,要求具有两个危害结果:一是造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破产或者严重损失;二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由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因此这些单位(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遭受严重损失,本身就意味着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国有企业渎职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滥用职权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规定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六条中,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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