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个必要的法律文件,它的主要内容是经过双方协商双方达成离婚的意愿,并对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分担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约定。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而且只有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离婚协议书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力,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无论是对子女抚养还是财产分割,都有反悔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