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第三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通知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该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第四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第五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