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法定继承怎么分割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平等分割遗产,也可协商分割。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可照顾特殊困难继承人,对有扶养关系的可多分。遗嘱继承需满足条件:无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合法有效、继承人具备资格。遗嘱继承体现意思自治原则,优先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法定继承怎么分割 1、民法典规定,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由法定继承人平等分割遗产,而法定继承人也可以协商分割。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通过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的情况,法定继承人应平等分割遗产,但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的继承顺序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进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对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给予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未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不均等的分配。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但必须满足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未涉及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继承。遗嘱必须合法有效,遗嘱继承人不能丧失或放弃继承权,也不能先于遗嘱人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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