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2. 提供住址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3. 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如工作证、工资单等; 4. 提供担保人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等。 以上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案件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应根据当地司法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对于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报告,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于未经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释放。” 2.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于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审查羁押、刑事拘留四种强制措施。”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在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住址证明、工作证明和担保人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