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征地的合理补偿呢 |
释义 | 确定征地的合理补偿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1、征地和收地的补偿标准应当高于市场价值:改革开放后征地和收地的补偿标准有所提高,补偿范围也不断扩大,趋于合理化,但是还不够,所以补偿标准应当高于市场价值。 2、征地和收地的具体实施应当市场化:征地和收地的具体实施应当而且已经走向市场化,这是符合市场经济条件的大势所趋。 征地补偿不合理去哪 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映,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映。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如何确定是否有资格分配征地补偿 一、资格认定的基本标准有资格分配征地补偿意味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资格有三种不同的判断标准:1、登记主义:即以户籍所在地是否在该村组作为确定是否具有集体成员资格的标准。2、事实主义:户籍是否在本村不重要,但要求长期在本村生活。3、折中主义:以户籍登记为原则,以长期居住的事实状态为例外。最高人民法院采用折中主义的办法来认定村民资格问题。也就是说,有两种人具有资格,一是有本村户口的人;另一种是虽然没有本村户口,但是长期在村里居住和生活,也尽到了与其他村民相同义务的人。二、认定参与土地补偿费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时间标准问题通常来说,参与土地补偿费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时间应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分配权利,在这之后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不应参加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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