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还用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吗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追认,个人名义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但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需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 法律分析 需要,约定由一方承担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分担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分担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了债务,离婚后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双方可能需要协商划分债务,并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来分担还款责任。在协商分担债务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债务的性质、债务的金额、婚姻期间的贡献、收入情况、财产分割等。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介入并根据法律规定来判决债务的分担责任。因此,在离婚前最好与配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避免分担债务方面的纠纷和争议。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除非另有约定。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分担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包括债务性质、金额、婚姻期间的贡献、收入情况、财产分割等因素。双方最好在离婚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避免分担债务方面的纠纷和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依法判决债务的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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