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婚龄夫妇方可离婚吗? |
释义 | 离婚登记程序需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并提供一系列证件和证明。离婚协议书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子女抚养教育、财产及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方式,以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机关应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情况下,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分析 离婚不需要将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即可。离婚程序如下:首先,双方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取得离婚证起,夫妻关系即行消除。申请离婚登记时,当事人应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结语 离婚登记程序简单,只需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包括双方户口证明、身份证、介绍信、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照片等。同时,离婚协议书也必须满足相关要求,以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情况下,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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