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怀孕时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 |
释义 |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违法解约,应当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偿,即女职工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需要向其赔偿二个月的工资。 一、孕期哺乳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孕期被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的,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赔偿。 二、辞退怀孕的人员怎么办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辞退的。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而将其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以及其他权利。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怀孕后公司是否可以辞退 怀孕后公司不可以辞退。 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以下两种维权方案: 1、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 2、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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