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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环境污染罪的量刑标准?
释义
    首先,要认定污染环境罪,就要正确区分污染环境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两种犯罪属于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主观上包含过失的犯罪形式。有些情况下也有故意形式,但主要是间接故意。认定污染环境罪,重点是认定严重污染环境。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将被认定为环境污染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
    2、非法排放、倾倒和处置三吨以上危险废物;等等情形。这是我所知道的如何认定环境污染罪的相关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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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