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不予授权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专利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专利局应予受理: (1)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该请求书应当明确申请专利的类别;写明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地址。 (2)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必须有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有图片或者照片。 (3)申请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部申请文件的字迹和线条清晰可辨,没有涂改,至少能够容易地分辨其内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说明书附图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笔迹绘制,并且没有涂改。 (4)申请人是外国人的,应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其所属国应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5)申请人是港澳地区及台湾的法人或居民,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专利申请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 (1)不符合上述受理条件(1)、(2)、(3)之一的; (2)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申请专利权利的; (3)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需要委托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而未委托的; (4)港澳地区及台湾的法人或居民直接从港澳台地区向专利局邮寄专利申请的; (5)港澳地区台湾法人作为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时,未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 专利局受理处及各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应当全面地、认真地检查和核对全部文件,依法作出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 一、专利从什么时候起受保护 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肯定受到保护。但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至授权前,权利也受到保护,只是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 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例,自申请日起至该申请公布前,这时申请处于保密阶段。这一阶段对其权利的保护表现在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后同样主题的申请因与其相抵触而将丧失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权。自该申请公布至其授予专利权前这一阶段是临时保护阶段。 在这期间,申请人虽然不能对未经其允许实施其发明的人提起诉讼,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如果对方拒绝付费,申请人可以在获得专利权之后行使提起诉讼的权利。这一阶段申请人只有有限的独占权。 二、不确定专利申请日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确定申请日的情形 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予受理,即不确定申请日: 1、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 2、申请文件未使用中文的; 3、申请文件不是打字或者印刷的,附图不是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的; 4、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的; 5、申请人无权在我国申请专利,或者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未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 6、申请人请求保护的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的。 (二)关于申请日确定的其他问题 1、申请文件通过邮寄提交的,如果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日为申请日。 2、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申请文件缺少附图或者部分附图的,如果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内补交了附图,则应当以提交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期限取消了说明书中对附图的说明,则以原提交日或者邮寄日为申请日。 应当注意的是,这里所称申请日是指在中国的实际申请日,不包含优先权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申请并确定申请日和申请号之后,将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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