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解决房屋问题? |
释义 | 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处理方式及法律依据。如果双方协议分割房产,拍卖房屋需要双方同意;如果去法院分割财产,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可根据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评估机构评估、申请拍卖等情形进行处理。此外,文章还提及了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如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父母出资买房等。对于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原则上应当均分产权。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如何办 1、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屋的,可以先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如果是双方协议分割房产的,那拍卖房屋需要双方的同意。如果是去法院分割财产的,那需要当事人的申请,法院才会拍卖。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离婚时双方对房屋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可准许,一方主张所有权的则需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并给予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的可申请拍卖、变卖房屋,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此外,对于婚后的房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房屋赠与、出资情况、还贷等。夫妻共同努力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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