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人要履行什么义务 |
释义 | 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市、县; 2、传播信息时及时到达案件;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 保证人的责任: 1、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2、根据案件事实,认为构成犯罪的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逸的,担保人与被告串通,协助其逃逸,明知藏匿地点,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刑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担保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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