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申请保护的资格要求 |
释义 | 破产保护的条件: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到期且无争议或确定名义,且能以货币评价;2.债务人持续无法清偿,客观财产状况由法院裁定;3.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法律分析 破产保护的条件 申请破产保护的条件有: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拓展延伸 破产申请保护的资格要求:了解如何满足破产申请保护的资格要求 破产申请保护的资格要求是指在面临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申请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破产保护。首先,申请人必须是一家法人或个人,并能够证明其财务困境的真实性。其次,申请人需要能够证明已经尽力还清债务,但仍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能申请破产保护。此外,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财务状况和债务清单,以及与债权人的沟通记录。最后,申请人还需要在破产申请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了解并满足这些资格要求,才能成功申请破产保护,获得债务缓解和重新开始的机会。 结语 破产保护的条件是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申请人必须是法人或个人,能够证明财务困境的真实性,并已尽力还清债务但仍无法偿还。申请人还需提供详细的财务状况和债务清单,并与债权人有沟通记录。在破产申请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履行相关义务也是必要的。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成功申请破产保护,获得债务缓解和重新开始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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