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诉是指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前撤回起诉的行为。合同纠纷原告撤诉,意味着案子未处理完毕,对方可继续起诉。已和解且债务已清偿可作为抗辩,否则对方可再起诉。 法律分析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这是当事人行使其诉讼权利处分权的表现。在民事诉讼法上,撤诉是指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在作出判决之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合同纠纷原告撤诉意味着案件尚未处理,对方也可以继续起诉。如果已经和解且债务已清偿完毕,此时可以作为抗辩。如果事情未被解决,债务仍在,对方可以继续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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