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处分有哪几种 |
释义 | 法律分析: 针对不同的人其处分种类不同: 1.对义务兵,有8种处分,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撤职;降衔;除名;开除军籍。 2.对士官,有7种处分,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撤职;降衔;开除军籍。 3.对军官,有7种处分,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或者降衔(级);撤职;开除军籍。处分程度依次由轻到重。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义务兵的处分项目:(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职或者撤职;(六)降衔;(七)除名;(八)开除军籍。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轻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重处分。降职不适用于副班长,降衔不适用于列兵。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士官的处分项目:(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职或者撤职;(六)降衔;(七)开除军籍。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轻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重处分。降职不适用于副班长;降衔不适用于下士;降职或者降衔通常只降一职或者一衔;降职、降衔后,其职务、军衔晋升的期限按照新的职务、军衔等级重新计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对军官(文职干部)的处分项目:(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职(级)或者降衔(级);(六)撤职;(七)开除军籍。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轻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重处分。降职(级),即降低职务等级(专业技术等级);降衔(级),即降低军官军衔(文职干部级别)。降职(级)不适用于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降衔(级)不适用于少尉军官(九级文职干部)。降职(级)、降衔(级)通常只降一职(级)或者一衔(级)。对被撤职的军官(文职干部),至少降低一职(级)待遇;对被撤职的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不适用于降职(级)待遇。降职(级)、降衔(级)后,其职(级)、衔(级)晋升的期限按照新的职(级)、衔(级)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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