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的重要的婚前财产需要公证,包括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前的各种收入与收益、所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者赠与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前购买的其他动产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共需要哪些手续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协议书草稿,若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婚前财产需要公证吗 当事人有公证意愿的可以公证,但不强制要求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