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强制执行了还是不给钱的解决办法如下: 1、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的,法院有权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如下: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