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企业申请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发生严重损害海洋环境等事故? |
释义 |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损害海洋环境等事故,承包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发出警报;(二)立即报告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有关机关;(三)采取一切实际可行与合理的措施,防止、减少、控制对人身、财产、海洋环境的损害。风险提示:承包者从事勘探、开发作业应当保护作业区域内的文物、铺设物等。承包者应当履行勘探、开发合同义务,保障从事勘探、开发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海洋环境。 企业申请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需要哪些资料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四)市场计划书;(五)表明其符合法律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风险提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哪些活动 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1、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2、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3、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4、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5、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6、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7、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8、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风险提示: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置22万伏以上(含22万伏)的高压输电塔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障碍灯或者标志,保持其正常状态,并向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场管理机构提供有关资料。 申请从事升放气球活动的企业,应当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申请从事升放气球活动的企业,应当提供下列申请材料:(一)升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二)作业人员登记表;(三)升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四)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风险提示:申请升放气球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三)有四名以上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四)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创投企业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在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二)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企业债券,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创投企业所持股份不在此列;(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四)贷款进行投资;(五)挪用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六)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但创投企业对所投资企业1年以上的企业债券和可以转换为所投资企业股权的债券性质的投资不在此列;(七)法律、法规以及创投企业合同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风险提示:创投企业可以经营以下业务:(一)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具体投资方式包括新设企业、向已设立企业投资、接受已设立企业投资者股权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二)提供创业投资咨询;(三)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四)审批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创投企业资金应主要用于向所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能从事的活动是什么 一是企业有未了结业务的,可继续予以了结。但此种业务仅限于未了结业务,不得承担未了结业务以外的新业务。二是催讨债权,即继续以自己的名义,如企业已成立清算组的则应以清算组的名义对外催讨欠款或其他债务。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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