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申请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发生严重损害海洋环境等事故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损害海洋环境等事故,承包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发出警报;(二)立即报告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有关机关;(三)采取一切实际可行与合理的措施,防止、减少、控制对人身、财产、海洋环境的损害。风险提示:承包者从事勘探、开发作业应当保护作业区域内的文物、铺设物等。承包者应当履行勘探、开发合同义务,保障从事勘探、开发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海洋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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