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被剥夺政治权利是指被剥夺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如何确定 1、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的确定,需要根据不同刑罚进行确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2、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4、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5、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