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确保其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并随之而来的强制措施。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限制其行动自由的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其不被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最应该考虑和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和刑罚的判决。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是否会坐牢。但根据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一般罪行较轻,判决不会太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