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
释义 | 后履行抗辩权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尚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一方可以据此拒绝履行。不安抗辩权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的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先履行的一方可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不安抗辩权后履行的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后履行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能够中止履行;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要件等。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履行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条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2、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3、双方当事人有先后的履行顺序;4、先履行一方须证明对方已无法履行;5、先履行一方债务清偿期已届满;6、后履行义务无法提供相应担保。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主要区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不安抗辩权有先后履行顺序;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其债务或者未适当履行期债务时主张,不安抗辩权是在对方出现法定可中止情形后,中止履行;法律其他规定等。 后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后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主要是:后履行抗辩权因要求后履行而产生,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因一方要求负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而产生;后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等。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有哪些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在于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拥有的权利。但是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拥有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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