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是男方在结婚时赠与女方的,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1、双方未登记结婚;2、双方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离婚后生活困难。 法律分析 彩礼是男方在结婚时赠与女方的,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 2、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彩礼方离婚后生活确有困难的。如果您有 拓展延伸 分手后彩礼和三金的归还问题:女方拒绝退还,如何解决? 分手后彩礼和三金的归还问题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情况。当女方拒绝退还时,解决的关键在于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首先,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对话和沟通来解决分歧。可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如果对话无效,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咨询或调解。法律专业人士可以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供具体的建议和解决方案。此外,双方也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来解决争议。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避免进一步的纷争和矛盾。 结语 彩礼问题涉及敏感复杂,女方拒还时需寻合理解决。对话沟通是关键,明确权益责任,寻公平方案。如对话无效,可法律咨询或调解。法律专业人士可提建议解决方案。可考虑第三方调解或仲裁。保持冷静理性,寻最佳解决,避免进一步纷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