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此,单方面申请离婚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确定对离婚诉讼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以下证据: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财产证据、子女情况材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