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件到期需要异地换证的,公民可以持本人的户口簿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户口簿,由公安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依法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也会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补齐的材料,待材料补齐后再进行申请换证即可。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第一款、重点任务(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3、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