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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关于不当得利,有恶意得利人和善意得利人,如果是善意得利的话,是不承担返还利益的法律责任的。但类似于是把钱不小心转给了对方,虽然对方也不是恶意得利,但当事人还是有义务把钱退回来的。
    一、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大多数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限。在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和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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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0:5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