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时效为1-3年。如发现隐瞒、转移、毁损财产,可请求再分割,时限为3年。协议离婚后1年内可变更或撤销财产协议,法院应受理。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或一年。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转移、出售、毁损或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如果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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