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分配共同还房贷的问题 |
释义 | 在婚前,一方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通常情况下,支付首付款的那一方会拥有该房屋,并且未还清的贷款也会由该方继续承担。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并且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双方可以协商房屋的归属,通常所有者会继续承担贷款责任。对于婚后首付,女方名下的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均分。 法律分析 如果一方在婚前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通常情况下,支付首付款的那一方会拥有该房屋,并且未还清的贷款也会由该方继续承担。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并且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双方可以协商房屋的归属,通常所有者会继续承担贷款责任。 一、结婚前男方婚前买房离婚时男方的房子归谁? 两者都有权利。男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若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诉讼离婚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暂住该房;若是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房屋属于男方所有,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在诉讼离婚期间双方也都有权暂住该房。 二、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征地 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归属算法如下: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算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三、婚前买的房子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看待,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全款个人买房的,属于个人财产,无权分配。 四、婚后首付,女方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即便只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均分。若是婚后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房屋的首付款,并且只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下,支付首付款的那一方通常会拥有该房屋,并且未还清的贷款也会由该方继续承担。而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并且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双方可以协商房屋的归属,通常所有者会继续承担贷款责任。对于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征地,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算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而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而对于婚后首付,女方名下的情况,即便只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均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