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能用于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各类基金实行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包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与土地出让金业务费,用于地方政府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在一定情形下可以用于拆迁安置。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第三条 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二)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 (三)支农支出。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城市建设支出。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