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下列要件则可以认定走私废物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却逃避海关监管,将其偷运入境。如果受外方欺骗,将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误认为是普通货物、物品偷运入境的,则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果没有逃避海关监管将固体废物运入国境的,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一、进口固体废物为何会涉嫌走私罪? 如果行为人主观方面并不是故意构成,且过程中并没有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则理论上不构成走私犯罪。不过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走私废物罪的构成: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却逃避海关监管,将其偷运入境。 二、什么条件下才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构成条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339条第3款,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