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方在打击走私犯罪时的权力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警方在打击走私犯罪时,其权力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询问与调查权:警方有权对涉嫌走私犯罪的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了解其涉案情况并取证。 二、搜查权:警方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及其住所、车辆等进行搜查,查找相关的物品、文件、证据等。 三、抓捕权:警方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将其带回警局进行进一步调查。 四、扣押权:在走私犯罪案件中,警方有权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资金等,以确保案件的顺利侦办。 五、检查权:警方可以对涉嫌走私犯罪的场所、车辆等进行检查,查找违法所得和走私物品。 六、其他权力:警方在打击走私犯罪时,还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如对案件进行侦查、追逃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侦查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和调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搜查应当在必要的场所和时间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扣押涉案物品、资金等必须有法律依据,并应当依法及时返还或者宣告没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海关有权对入出境人员、交通工具、旅客随身携带物品、邮递物品、货物和行李等进行检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海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措施,防止其逃避责任或者销毁证据,确保海关权益及其依法行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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