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附民诉讼时效与实际损失并无直接关系,而是与案件性质和法律规定有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刑事诉讼时效期间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七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不受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逃避刑事追诉的期间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刑附民诉讼时效与实际损失无直接关系,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民事诉讼中,时效期间是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在刑事诉讼中,时效期间是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但在民事诉讼中,即使时效期间已过,人民法院仍可审理案件;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