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经过哪些阶段 |
释义 | 一、重庆在哪里办理起诉离婚手续 重庆当事人起诉离婚的,需要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起诉离婚手续。离婚诉讼程序具体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当事人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子离婚后该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子离婚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房子归男方,由男方给予女方金钱补偿,并承担未偿还完的房贷; 2、房子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予男方金钱补偿,并承担未偿还完的房贷; 3、房子卖掉,把未还的房贷还完,剩下的钱双方协商分割。 在外地只能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安排庭前调解; 4、调解无效的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三、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受理。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审理。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判决。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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