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一旦确定工伤赔偿金数额,就不能再退回或者重新计算。但是,如果赔偿金数额过低,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重新计算。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及时足额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金额与实际损失不相符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一旦工伤赔偿金数额确定,原则上是不能退回或者重新计算的。但是,如果劳动者认为赔偿金额过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计算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