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资本金的确定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实收资本制,即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确定资本金总额,并一次认足; 二是授权资本制,即在公司成立时,虽然也要确定资本金总额,但是否一次认足,与公司成立无关,只要缴纳了第一期出资,公司即可成立,没有缴纳部分委托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进行筹集; 三是折衷资本制,要求公司成立时确定资本金总额,并规定首期出资的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