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行政管理机关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程序进行再审? |
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行政管理机关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程序进行再审,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土地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程序进行再审,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是否适当等问题。 第十二条 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简便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二)对土地的管理、利用、规划、指标分配、批准等工作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十六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应当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土地管理政策,不得损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土地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程序进行再审,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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