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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格权的消极职能是什么
释义
    人格权的客体为人格利益,是权利主体必备且不可分离的利益,所以不得放弃、转让和继承。
    什么是人格权的积极职能
    人格权的积极职能是: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比如法人的名称权可以转让给他人使用。
    消费者协会职能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如下: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人格权是独立成编的吗
    人格权已经独立成编,人格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在起草过程中没有争议,人格权应当在民法典中规定,没有争议。
    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民典法》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特别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有什么区别?
    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具体人格权。
    特殊人格权,就是根据《行政许可法》、《会计法》等法律规定,授予公民的《专业技术执业许可证书》和《司法鉴定机构》等法人的特殊执业许可权。
    我国的人格权有哪些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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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8: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