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他参与诉讼人员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但该法未明确规定律师会见需向法院提交会见报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六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他参与诉讼人员,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内进行。律师应当在会见前向监所或者看守所申请,由监所或者看守所批准,律师可以进行会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代理在审判中的被告人的辩护,不受干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规定》第四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因此,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律师会见需要向法院提交会见报告,但律师在会见前需向监所或看守所申请,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